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0-20 07:19:53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8]207号

发布时间:1998-12-02

实施时间:1998-10-0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1998年12月2日国税发〔1998〕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缓解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船舶工业的冲击,支持船舶出口,经国务院批准,现决定进一步提高船舶出口退税率。具体通知如下:

一、船舶出口退税率调为16%;

二、本通知自1998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货物离境日期为准。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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