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立即查处庄园、果园“招商”广告..
文件编号:工商广字[1998]第284号
发布时间:1998-11-30
实施时间:1998-11-30
近来,一些庄园、果园打着发展“三高”农业的旗号,利用开发名义,以较高投资回报率为诱饵,在一些媒介发布“招商”广告。这种“招商”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率,违反了《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通知广告经营单位,停止发布上述庄园、果园“招商”广告;对已经发布此类庄园、果园“招商”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并依法查处。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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