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五十八号)--通知书合并..
文件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58号
发布时间:1997-10-15
实施时间:1997-10-15
1997年10月15日)
我局原使用的“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编号2601)”、“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编号2100)”,及其相应的两种“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同时停止使用。
在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中,仍使用现行的“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两种表格。
特此公告。
本公告自1997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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