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铁道部关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电力机..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0-12 07:30:17  评论()

文件名称:劳动部、铁道部关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电力机..

文件编号:劳部发[1997]215号

发布时间:1997-07-10

实施时间:1997-07-10

劳动部、铁道部关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

(电力机车副司机等10个工种)》的通知
(1997年7月10日劳部发〔1997〕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铁道部部属各单位,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务部、总后勤部司令部、生产管理部,武警总部警务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劳动部《关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部发〔1994〕185号)精神,按照劳动部、铁道部1997年颁发的《铁路职业技能标准(试行)》中电力机车副司机等10个工种(即:1.电力机车副司机;2.内燃机车副司机;3.电力机车钳工;4.内燃机车钳工;5.制动员(长);6.车辆钳工;7.制动钳工;8.桥梁工;9.线路工;10.信号钳工)的标准,劳动部、铁道部联合组织制定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电力机车副司机等10个工种)》(考核大纲),现颁发试行。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