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区重点防治工程年度验收考核试行办法
文件编号:水保[1997]142号
发布时间:1997-05-12
实施时间:1997-05-12
(1997年5月12日水利部水保[1997]142号通知发布)
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区重点防治工程是国家水土保持改革试点工程,是加快治理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示范工程。为了加强对重点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各省每年12月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工程进行自验,受验的县不得少于总县数的20%~30%,每县抽验面积不得少于该县当年防治任务的20%。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各省自验的基础上进行抽验,以此作为考核评比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治理任务、资金管理、预防监督和资料管理等五个方面,每个方面量化为若干条款。详见《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区重点防治工程年度验收考核评分标准》。
三、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的,扣减分数。对人为破坏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制止不力的,减5分;实施第二年,重点治理县未达到部颁预防监督执法试点验收标准的,减10分;地方不能足额匹配并及时安排建设资金的,减10分;治理面积不实、财务帐目不清的,减10分。
四、考核评分按百分制计。各省得分按各受验县的平均得分数计算。
五、各省将每年的验收结果、工作总结、财务决算和匹配资金文件的复印件等,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水利部,并抄报国家计委。
六、国家补助投资不作为基数,实行按项目择优扶持。根据各省每年任务完成的好坏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确定下年度治理任务和补助投资。
七、治理效益,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检查验收。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各省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省的年度考核办法。
附件: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区重点防治工程年度验收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
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区重点防治工程年度验收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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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考│││
││核│││
││项│考核内容│考核办法│
│号│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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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省、地、县设领导机构,得2分;设办事机构,人│
││织│领导机构│员组成合理,职责明确,得3分;领导检查工作制│
││领││度化,部门间加强协作,得2分│
│一│导├─────┼───────────────────────┤
││15│各项规章│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有总体规划和小流域实施规划,│
││分│制度和规划│有明确的措施、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得4分│
││├─────┼───────────────────────┤
│││技术培训│开展技术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得2分;宣│
│││与宣传报道│传报道得力,有简报、录像、图片等、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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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设立专账专户,配备专职会计,得5分;国家补助│
││金│资金管理││
││管││资金和匹配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得7分│
│二│理├─────┼───────────────────────┤
││25││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规定,到位及时,无挪用、挤占、│
││分│资金使用││
││││虚列开支等现象,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得8分│
││├─────┼───────────────────────┤
│││资金兑现│补助资金按期如实向群众兑现,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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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
│序│考│││
││核│考核内容│考核办法│
││项│││
│号│目│││
├─┼──┼─────┼───────────────────────┤
││治│治理任务│治理区域与规划一致,按时完成各项治理措施和任│
││理│与质量│务,得10分│
││任│├───────────────────────┤
││务││坡地改梯田田面平整、地坎结实、土坎有生物护坡,│
││及││得6分│
││质│├───────────────────────┤
││量││水土保持林要求树种适宜,林相整齐,当年成活率│
││40││70%以上,保存率50%以上,得4分│
││分│├───────────────────────┤
││││经济果木林有规模,苗木成活率90%,得5分│
│││├───────────────────────┤
│三│││种草成活率80%,得1分。如无种草项目,可列入│
││││水土保持林栏目│
│││├───────────────────────┤
││││封禁治理有规定办法和专人管护,得1分│
│││├───────────────────────┤
││││保土耕作措施有保持水土效益,得1分│
│││├───────────────────────┤
││││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工程符合设计标准,发挥效益,│
││││得2分│
│││├───────────────────────┤
││││适度规模面积占治理面积的50%,得5分│
││├─────┼───────────────────────┤
││││综合示范区规模100亩以上,得2分;单项示范规模│
│││典型示范││
││││20亩以上,得1分;推广范围大,效果好,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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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省、地、县有监督机构、人员,得4分;区、乡、│
││防│监督网络││
││监││村有监督检查员或管护员,得3分│
│四│├─────┼───────────────────────┤
││督││县政府颁布防治水土流失通告、法规,得2分;乡│
││15│法规建设││
││分││(镇)有水土保持乡规民约、禁令等,得2分│
││├─────┼───────────────────────┤
│││执法情况│有典型处罚事例,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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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按时上报规划、计划、统计、财务报表、年度工作│
││科│统计总结│总结,得2分;总结报告全面,情况属实,报表齐│
││管││全、数据准确,得1分│
│五│├─────┼───────────────────────┤
││理││有当年实施计划图、验收竣工图(有数量标志),得│
││5│资料管理│1分;技术档案(总结报告、图、表等)齐全,管理│
││分││规范,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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