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
文件编号:劳办发[1997]40号
发布时间:1997-04-29
实施时间:1997-04-29
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你厅《关于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承包经济实体因经济问题被错判平反后其工资待遇问题的请示》(新劳字〔1997〕1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传无罪释放后,企业是否应与其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问题。我们认为,职工于《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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