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交计发[1996]1130号文发布)
发布时间:1996-12-31
实施时间:1996-12-31
交通部交计发〔1996〕1130号文发布)
1.40公里以上的国道主干线项目或100公里以上的国道及省道高等级公路项目;
2.利用外资的公路项目;
3.特大型独立公路桥隧项目;
4.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项目。
1.根据预定目标已全部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2.至少经过2~3年的通车运营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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