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外国人携带第三国女佣来华..
文件编号:劳办发[1996]267号
发布时间:1996-12-16
实施时间:1996-12-16
携带第三国女佣来华问题的复函
你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外国人携带第三国女佣来华问题的请示》(苏劳就[1996]30号)收悉。经商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现答复如下:
外国人携带外籍女佣来华,是属于一般劳务人员来华就业,根据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联合颁发的《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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