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0-06 08:15:16  评论()

文件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

文件编号:证监发审字[1996]104号

发布时间:1996-06-17

实施时间:1996-06-1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1996年6月17日证监发审字〔1996〕104号)

上海申银证券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发行方案的请示》(沪申证发〔96〕第22号)及发行方案、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发行方案的批复》(京证监发〔1996〕7号)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报送的方案符合证监发字〔1995〕161号文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A股4080万股。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全部归发行公司所有。
请你公司在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商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发行公司,精心组织,稳妥操作,确保此次发行万无一失。发行结束后15日内,请按规定将发行总结报送我会。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