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19 07:23:28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税函发[1995]669号

发布时间:1995-12-26

实施时间:1995-12-2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

(1995年12月26日国税函发[1995]6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组建政策性银行的精神,便于国家开发银行应缴纳的营业额集中返还,现对国家开发银行纳税地点的问题明确如下:
国家开发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从1995年1月1日起改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集中缴纳,不再由受托行就地代扣代缴。
抄送:国家开发银行总行
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