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广东金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证监发字[1995]170号
发布时间:1995-11-03
实施时间:1995-11-03
关于对广东金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蓄意违规、操纵市场行为进行处理的通报
现将广东联合期货交易所《关于处罚广东金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决定》转发给你们(见附件)。
广东金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无视国家有关期货市场的政策法规和交易所的规章制度,在广东联合期货交易所1995年11月份交割的籼米期货交易中,蓄意违规、操纵市场,手段恶劣,情节严重,扰乱了期货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为了严肃纪律,惩前毖后,保证我国期货市场试点工作的正常进行,经研究决定,对广东金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进一步做出如下处理:
附:广东联合期货交易所《关于处罚广东金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决定》
附件:
广东联合期货交易所
关于处罚广东金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决定
(1995年10月27日广联所字(1995)055号)
广东金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经查明,你公司在籼米7111合约交易中,严重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4]92号文件和我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借仓、移仓、超量持仓,恶意抬价,蓄意违规,企图通过操纵市场牟取暴利,导致交易混乱,其情节恶劣,影响极坏,造成严重后果。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维护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理事会研究,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5]163文及我所《交易规则》,决定对你公司进行以下处罚:
一、罚款壹百万元。
二、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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