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捐赠税..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18 07:30:11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捐赠税..

文件编号:国税函发[1995]559号

发布时间:1995-10-16

实施时间:1995-10-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向第四次
世界妇女大会捐赠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5]559号)



1995年10月16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向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织委员会捐款能否作为公益性捐赠在税前列支的请示》(沪税外字[1995]87号)收悉。关于企业和个人向第四次世界妇女代表大会组委会捐赠的各种实物或现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可以扣除的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个人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捐赠,不属于向公益事业的捐赠,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作为公益性捐赠给予扣除。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