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94-11-21
实施时间:1994-11-21
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及免税额的公告
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500元,超出上述免税额的邮寄进境的个人物品,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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