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适..
文件编号:国税油发[1994]010号
发布时间:1994-04-26
实施时间:1994-04-26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适用税种问题的通知
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暂行条例的决定》和国务院国发[1994]10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现将实施新税制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含其所属地区公司、专业公司)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明确如下:
1.《
2.《
3.《
4.《
5.《
6.《
7.《
8.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12月19日发布的《
9.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1年8月8日发布的《
10.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1年9月13日发布的《
11.《
12.《
13.《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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