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12 07:28:46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

文件编号:国税函发[1994]072号

发布时间:1994-03-15

实施时间:1994-03-1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
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

(1994年3月15日国税函发<1994>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4>030号)已经下发。现将通知中第三条“进口存货的实际采购成本是指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税额”一句改为“进口存货的实际采购成本是指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和进口环节应缴增值税(或者产品税)税额”。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