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确认..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11 07:11:01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确认..

文件编号:国资办发[1993]53号

发布时间:1993-10-05

实施时间:1993-10-05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中咨资产
评估事务所等26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
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通知

(国资办发<1993>5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确认的规定>的通知》(国资办发<1993>12号),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确认,现批准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等26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26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如下:
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
南宁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柳州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宜宾地区资产评估事务所
重庆审计事务所
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
山东济南审计师事务所
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
福州资产评估事务所
黑龙江兴业会计师事务所
山西省资产评估中心
河北省资产评估公司
新疆审计师事务所
北京德威评估公司
武汉市审计事务所
天津会计师事务所
天津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江西会计师事务所
南昌会计师事务所
辽宁资产评估公司
辽宁资产评估中心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3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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