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发布天气预报管理暂行办法[失效]
文件编号:国家气象局令第1号
发布时间:1992-07-11
实施时间:1992-07-11
国家气象局管辖的各级气象台站制作的短期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可对社会公开发布。长期天气预报仅供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及有关单位内部参考,一般不作公开发布或报道;若因防灾决策需要必须公开发布或报道时,应该经国家气象局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审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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