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
文件编号:卫检总计字[1992]第141号
发布时间:1992-06-13
实施时间:1992-06-13
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和进口食品检验收费
管理办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1992年6月13日)
现将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248号文件《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和进口食品检验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你局。各局应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规定。
附件:《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和进口食品检验收费管理办法及标准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
和进口食品检验收费管理办法及标准的通知
(〔1992〕价费字248号
1992年6月2日)
卫生部:
根据中发〔1990〕16号《
根据《
对境内船舶、飞机、火车、汽车及其他车辆的入境、出境卫生检疫签证费、星期日和节假日或下午五点之后至第二天早八点之前,不实行加倍收费。对境内外船舶、飞机进行局部消毒、除虫、除鼠的,按本收费标准减半计收。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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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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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境、出境卫生检疫签证费│
│1船舶│
│①10001总吨以上艘次4001.客轮增加50%│
│②5001―10000总吨艘次3002.1―4项星期日和节假日或者│
│③1001―5000总吨艘次100下午五点之后至第二天早八点之│
│④1000总吨以下艘次50前,按标准200%收费│
│2飞机│
│①起飞重量100吨以上航班次60│
│②起飞重量100吨以下航班次40│
│3火车车厢4│
│4汽车及其他车辆辆次1│
│5集装箱箱次4│
│6邮包个1│
│二、传染病监测费│
│①签发预防接种证书次12│
│②接种霍乱疫苗次4│
│③接种黄热疫苗次30│
│④其他接种次执行当地物价部制定的收费标准│
│⑤签发健康证书份12│
│⑥换发健康证书份12缺项目按标准另收│
│⑦验证外国人健康证书份20缺项目按标准另收│
│⑧出具诊断书、病情摘要份10译外文加倍│
│⑨体检按当地标准│
│⑩医疗及药品同上│
│三、卫生监督、卫生处理费│
│1签发船舶卫生证书份100│
│2船舶卫生检查仅对申请电讯卫生检疫的船舶,│
│需做卫生处理的免收检查费│
│①10001总吨以上艘次350│
│②5001―10000总吨艘次300│
│③1001―5000总吨艘次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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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备注│
│④1000总吨以下艘次120│
│3船舶鼠患检查发证份100│
│4船舶鼠患检查│
│①10001总吨以上艘次700│
│②5001―10000总吨艘次660│
│②1001―5000总吨艘次400│
│④1000总吨以下艘次200│
│5船舶延期免予除鼠证书份按第4项减半│
│6签发消毒、除鼠、除虫证书份40│
│7船舶器械、毒饵除鼠艘次*│
│①10001总吨以上艘次900│
│②5001―10000总吨艘次650│
│③1001―5000总吨艘次450│
│④1000总吨以下艘次250│
│8船舶蒸熏除鼠、除虫总吨1超过1万吨,超过部分按80收,│
│包括除蟑螂、蚊、蝇等│
│9船舶除虫客轮加收60%│
│①5001总吨以上艘次990客轮加收60%│
│②1001―5000总吨艘次600│
│③501―1000总吨艘次300│
│④500总吨以下艘次250│
│10船舶消毒总吨0.05来自疫区的或者被污染的船舶,│
│客轮加收60%│
│11飞机消毒、除鼠、除虫蒸熏加倍│
│①起飞重量201吨以上架次800│
│②101一200吨架次600│
│③51一100吨架次500│
│④50吨以下架次450│
│12列车消毒、除鼠、除虫每车厢100│
│13汽车消毒、除鼠、除虫│
│①大车辆次80│
│②小车辆次40│
│14集装箱卫生处理其他规格参照本项标准│
│①大箱(40英尺)每箱80蒸熏加倍│
│②小箱(20英尺)每箱40│
│15货物消毒、除鼠、除虫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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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备注│
│16饮水消毒百吨100有污染的饮水,16、17项,不足│
│百吨按百吨计│
│17废水消毒净吨100药品费加收│
│18压舱水消毒百吨100对装自霍乱疫区压舱水的│
│19垃圾消毒立方米100│
│20厕所消毒每蹲位、次40│
│21粪便消毒吨40│
│22尸体、棺柩、骸骨、│
│骨灰检查签发许可证具100│
│23尸体、棺柩、骸骨消毒具200│
│24邮包卫生处理包2―5│
│四、废旧物品卫生处理费未列项目按货物总值2%收│
│1废旧物品批件份20│
│2旧家具件3―5│
│3旧床上用品件2―5│
│4旧衣服件2―10│
│5旧地毯平方米2│
│6旧玩具件1―5│
│7旧餐、茶具套2―5│
│8旧电器件5―10包括冰箱、空调、电扇、电视等│
│9旧自行车、轮椅、推车辆3│
│10旧摩托车辆10一15│
│11旧汽车(大车)辆40│
│12旧汽车(小车)辆20│
│13旧轮胎条2│
│14废旧橡胶吨30│
│15废旧塑料吨30│
│16旧五金吨5―10│
│17旧碎布吨30│
│18动物皮(干)吨30│
│19动物皮(湿)吨15│
│20动物毛、人发立方米30│
│21动物骨吨10│
│22废旧木材平方米5│
│23废纸吨2―5│
│24废旧棉絮吨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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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备注│
│25、签发废旧物品许可证份10│
│五、实验室检验费执行当地标准│
│六、其他│
│1签发食品卫生许可证份50│
│2年度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份20│
│3公共场所监督、监测执行当地标准│
│4微生物等特殊物品审批份50│
│5外出检疫、监测、监督、卫生每人30│
│处理、预防接种、体检、检验│
│6外出使用交通工具次执行当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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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项药品按市场价格两倍另收,是指到外地采购,特殊包装(如用钢瓶等包装)或者需在危险品仓库存放的药品。例如:氢氰酸、溴化甲烷、磷化铝、次氯酸钙环氧乙烷、过氧乙酸、甲由药等。凡在本地采购不用特殊包装或者不需要在危险品仓库存放的药品均按市场价格计收。
来料加工、出口反销、在免税店出售的食品属进口食品,也应实施卫生监督检验,收取检验费。
每批进口食品总值50元以下的,免收检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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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食品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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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粮、油、糖及其它大宗│
│进口食品进口总值2‰每一批进口食品检验│
│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
│超过部分按80%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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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食品工具设备类进口总值1.5‰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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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乳与乳制品、进口总值6‰每一批进口食品检验最│
│三批酒、食品添加剂、调味品低收费为30元,超过500元以上│
│量油脂、饮料、糖果、包部分,超过部分按80%计收│
│食装材料类进口总值6‰每一批进口食品检验最│
│品低收费为30元,最高│
│其它类收费不超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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