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走私、贩卖..
文件编号:法复[1992]3号
发布时间:1992-05-18
实施时间:1992-05-18
运输、制造毒品罪应当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你院云法研字〔1992〕第5号《关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走私毒品罪能否适用
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且具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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