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民用航空企业节能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文件编号:国家民航局令第27号
发布时间:1992-04-29
实施时间:1992-10-01
第一章总则
企业节约能源考核评分标准为:
1、民航节能达标企业总分≥80分;
2、民航节能先进企业总分≥90分;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四章附则
附件1、机型万吨公里耗油量考核标准(略)
2、民航节能管理达标、先进企业考核标准(略)
3、19年度民航企业节能考核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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