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征收矿区使用票证问题..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06 07:12:27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征收矿区使用票证问题..

文件编号:国税油函[1991]068号

发布时间:1991-11-26

实施时间:1991-11-26

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
关于征收矿区使用费使用票证问题的通知

(1991年11月26日国税油函[1991]068号)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广州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的规定》,×××、×××两个油田投产后,你局将开征矿区使用费。经研究,征收矿区使用费所使用的票证可暂用“一般缴款书”,请与广东省税务局联系办理。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