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个人随身携带零星自用的限..
文件编号:工商检字[1991]第252号
发布时间:1991-07-24
实施时间:1991-07-24
进口商品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个人随身携带零星自用的限制进口商品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沪工商经(91)第19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九九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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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个人随身携带零星自用的限..
文件编号:工商检字[1991]第252号
发布时间:1991-07-24
实施时间:1991-07-24
进口商品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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