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指定吉林省商标事务所为商标代理..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05 07:12:05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指定吉林省商标事务所为商标代理..

文件编号:工商标字(1991)第242号

发布时间:1991-07-16

实施时间:1991-07-1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指定吉林省商标事务所为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

(1991年7月16日工商标字(1991)第242号)

吉林省商标事务所:
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指定你所为商标代理组织,负责代理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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