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8-04 07:39:24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

文件编号:工商检字[1991]第159号

发布时间:1991-05-24

实施时间:1991-05-2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中有关规定应如何解释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检字〔1991〕第159号)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中有关规定应如何解释的请示》〔闽工商经字(1991)第1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规定的“由认定机关比照以上各项最相类似的规定处罚”包括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由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属于《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行为予以认定并直接实施处罚;第二,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具体处罚条款,由辖区内承办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处罚。
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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