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院出资培训人员实行定期服务的通知
文件编号:高检发教字[1991]3号
发布时间:1991-03-01
实施时间:1991-03-01
为加强检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巩固和发展干部教育培训成果,根据国务院(1985)91号文件有关精神和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对检察机关出资培训的人员实行定期服务问题通知如下: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院出资培训人员实行定期服务的通知
文件编号:高检发教字[1991]3号
发布时间:1991-03-01
实施时间:1991-03-01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