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劳动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调配管理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劳力字(1990)41号
发布时间:1990-08-17
实施时间:1990-08-17
建国以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调配一直是由各级劳动部门统一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劳动部“三定”方案,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人调配工作,仍由劳动部门统一管理。各单位调出、调入工人一律报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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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劳动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调配管理问题的通知
文件编号:劳力字(1990)41号
发布时间:1990-08-17
实施时间:199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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