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控制在死..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90-07-16
实施时间:1990-07-16
关于严格控制在死刑执行现场进行拍摄和采访的通知
最近,发现美国《新闻周刊》、法国《竞赛书报》、意大利《星期五书报》、西德《星》周刊和港、台的一些报刊连续刊登我国某市处决两名刑事犯的刑场照片十多张。经查,去年七月初,某市处决两名刑事犯时,除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分别派人到刑场拍摄外,还邀请三个新闻单位的摄影记者到刑场拍照。致使有的现场照片流出境外,被西方的港台的一些报刊大量刊登,并借题发挥对我进行大肆攻击,蒙骗不明真相的人,造成极坏的影响。为维护我国法律尊严和国家利益,杜绝再发生此类事件,现对刑场拍摄、采访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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