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文件编号:公安部令第6号
发布时间:1990-04-10
实施时间:1990-04-10
第一章总则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一、组织学习贯彻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四章装卸管理
第五章电器管理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八章奖惩
第九章附则
┌──┬────────────────┬─────────────────┐
│类别│火灾危险性的特征│储存物品示例│
├──┼────────────────┼─────────────────┤
││1.闪点<28度的液体│1.己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
││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蚁酸甲脂,醋酸甲脂,硝酸乙脂,汽│
││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油,丙酮,丙烯,乙醛,60度以上的│
│甲│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白酒│
││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2.乙炔,氢,甲烷,乙烯,丙烯,丁│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
││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乙烯,液化石油气,电石,碳化铝│
│类│炸的物质│3.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喷漆棉,│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
││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4.金属钾,钠,锂,钙,锶,氢化锂│
││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5.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
││物接触时能引起燃料或爆炸的物质│化钠,硝酸胺│
│││6.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
├──┼────────────────┼─────────────────┤
││1.闪点大于或等于28度至小于│1.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
││60度的液体│丁醚,醋酸丁脂,硝酸戊脂,乙酰丙酮│
││2.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10%的气│,环己胺,溶剂油,冰醋酸,樟脑油,│
││体│蚁酸│
│乙│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2.氨气,液氯│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3.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
││5.助燃气体│钠,铬酸钾,硝酸,硝酸汞,硝酸钴,│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发烟硫酸,漂白粉│
│类│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4.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
│││),樟脑,萘,生松香,硝化纤维漆布│
│││,硝化纤维色片│
│││5.氧气,氟气│
│││6.漆布及其制品,油布及其制品,油│
│││纸及其制品,油绸及其制品│
├──┼────────────────┼─────────────────┤
││1.闪点大于或等于60度液体│1.动物油,植物油,沥青,蜡,润滑│
││2.可燃固体│油,机油,重油,闪点大于或等于60│
│││度的柴油、糠醛,大于50度至小于│
│丙││60度的白酒│
│││2.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
│││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
│类││,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
│││,中药材,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
│││,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的磁盘,冷库中的│
│││鱼、肉│
├──┼────────────────┼─────────────────┤
│丁│难燃烧物品│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酚醛泡沫塑料及│
│类││其制品,水泥刨花板│
├──┼────────────────┼─────────────────┤
││非燃烧物品│钢材,铝材,玻璃及其制品,陶瓷制品│
│戊││,搪瓷制品,不燃气体,玻璃棉,硅酸│
│││铝纤维,矿棉,岩棉,陶磁棉,石膏及│
│类││其无纸制品,水泥,石,膨胀珍珠岩│
└──┴────────────────┴─────────────────┘
注:1.根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炎规范》的规定分类。
2.仓库含堆栈、货场。
①1990年3月4日国务院授权公安部自行修改1980年国务院批准、公
安部发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并作为部门规章发布实施。
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1990年第二辑第223页。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