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撤销“日の星”等商标的决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89-11-01
实施时间:1989-11-01
中山市东风东岐电器贸易商行于1988年3月在原国内分类第十八类、第十四类商品上向我局申请注册“日の星”、“RIZHIXING”等四个商标。经审查刊登于初步审定
中山市东风东岐电器贸易商行冒充注册商标违反了《
为此,我局决定:对中山市东风镇东岐电器贸易商行经我局初步审定的第334833号“RIZHIXING”商标、第334894号“日の星”商标、第350389号“日の星”商标不予注册,并撤销该商行注册的第335413号“RIZHIXING”商标。
根据《
请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本决定通知中山市东风东岐电器贸易商行,并将第335413号“RIZHIXING”商标注册证收缴后,上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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