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蒙文是否可以用作商标注册..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7-31 07:28:45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蒙文是否可以用作商标注册..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89-11-01

实施时间:1989-11-0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
蒙文是否可以用作商标注册使用问题的答复

(1989年11月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9月27日来函请示蒙文是否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现答复如下:
蒙文等少数民族文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为了便于审查,应当附送商标设计说明。
另外,上述来函中询问和什托洛盖煤矿水泥厂的“铁柱”商标注册证是否发出。经查,我局已于1989年6月27日发往你局,信函挂号0952,请你局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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