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关于进入钢材市场销售钢材征税..
文件编号:(88)国税流字第040号
发布时间:1988-12-03
实施时间:1988-11-01
销售钢材征税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计委、物资部、中国人民银行以(88)财税字第25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停止执行对进入市场销售钢材的税收优惠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规定,从1988年11月1日起停止执行经生<1986>791号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据此,财政部(87)财税字第073号《关于进入钢材市场销售钢材征税问题的补充规定》一并停止执行。
希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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