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未注册商标使用问题的复函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88-02-29
实施时间:1988-02-29
你局商标处2月10日关于未注册商标使用与同类不同组商品的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图形是否属于侵权行为的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现行商标注册用商品分类表将商品划分为类和组,是根据商品用途、原料等因素大体划分的,不排除不同类,不同组的商品之间存在类似商品。具体商品之间是否属于类似商品,由我局根据商品分类表和商品的生产、消费等因素予以确定。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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