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部节能管理工作评比升级办法》的通..
文件编号:(86)交能字399号
发布时间:1986-06-09
实施时间:1986-06-09
《交通部节能管理工作评比升级办法》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发布的《
各单位要结合总结上半年工作,按本办法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凡达不到定分标准的项目,不具备某些评选条件的要采取措施抓紧赶上去。评选节能先进企业的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自下而上地进行。重点耗能企业,特别是各级节能先进企业,要抓住节能的主攻方向和关键,使工作有新的突破。凡参加部级评选的企业,务于今年十二月底前将评选材料分别报部主管局和能源管理办公室(一式二份)。对不按时上报或上报内容不完备的单位,将不纳入评选之列。
各交通厅(局),接本通知后,请速将地方交通运输企业分行业的一九八六年能源单耗计划定额报部能源办公室备案。
进行能源定量包干试点的企业(青岛市公路客运公司、北京市运输公司、广州海运局、广州远洋运输公司),于今年九月底前将试点情况报部。
交通部节能管理工作评比升级办法
为便于各级对《交通行业节约能源管理实施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推动节约能源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节能工作系统化、标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节能评比升级的范围
交通运输各级企业,每年都要进行节能评比升级活动。
二、节能评比升级定分标准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分标准细则。但向部报告时,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格式、内容详细填报。
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一级。
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二级。
70分以上(含70分)的为三级。
凡第一条规定范围以内的企业,评比材料都要报部能源办公室和部主管局核查。
三、节能先进企业评选条件
(1)在参加评比升级活动中,企业得分在90分以上者。
(2)全面完成产品、产量、产值、利税、质量和节能等经济技术指标。
(3)企业主要产品的可比能耗要比上一年下降。
(4)必须获得企业计量“三级以上计量合格证书”。
(1)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2)违反国家、交通部有关节约能源管理规定造成损失,或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处罚者。
四、组织领导
五、奖励
六、节能先进企业审批权限
年耗标准煤五千吨以下的先进企业,可按隶属关系,分别参加部以下各级评定。
七、附则
交通部节能管理工作评比升级定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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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项目|应得|检查内容和定分标准|检查|实得
||分||情况|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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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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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能管理体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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