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交通部、铁道部关于对《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补充、..
文件编号:(85)交河字276号
发布时间:1985-02-07
实施时间:1985-05-01
关于《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补充、修改的联合通知
据张家港港务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报告,为充分发挥长江下游张家港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新建防城港的作用,进一步搞活苏南地区及华南地区的货物运输,决定开辟张家港、防城两港为全国水陆联运港口,办理特定航线上整车联运货物的到、发业务。
另据上海铁路局报告,考虑到浦口站和南京港之间零担联运货物换装作业长期不畅的实际情况,决定南京港只换装整车联运货物。为维持经由浦口地区水陆中转的零担货物运输渠道,可按照《
基于上述,特将《
特此通知。
第“2”项在“八所”后面增列“防城”。
第“5”项在“八所”后面增列“防城”,并将条款中有关“华南沿海、海南岛地区七个联运港口”均改为“货南沿海、海南岛地区八个联运港口”。
第“9”项在“北海”后面增列“防城”,并将“七个港口”改为“八个港口”。
(附件、附录修改事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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