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尸体、棺柩和骨灰进出境管理规定[..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7-24 07:32:55  评论()

文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尸体、棺柩和骨灰进出境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84-06-25

实施时间:1984-06-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对尸体、棺柩和骨灰进出境管理规定

(1984年6月25日海关总署发布)

对进出境的尸体、棺柩,海关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进出境尸体棺柩移运许可证放行。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骨寄骨灰进出口,如无异常情况,可予以放行。
附件:卫生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的若干规定(摘录)
第九条尸体、棺柩的有关规定。
(一)移运前应当出示死亡诊断证明书;
(二)尸体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三)棺柩封闭严格,无腐败液体渗出,无臭味散出;
(四)经上述检查后认为满意者,签发进出境尸体棺柩移运许可证后,方准移运。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