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工资局关于患矽肺病脱产休养的职工是否享受保健食..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7-22 07:36:39  评论()

文件名称:劳动部工资局关于患矽肺病脱产休养的职工是否享受保健食..

文件编号:(65)中劳薪字80号

发布时间:1965-04-13

实施时间:1965-04-13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患矽肺病脱产休养
的职工是否享受保健食品待遇问题的复函

(1965年4月13日(65)中劳薪字80号)

湖南省劳动局:
你局劳动保护监察处三月二十三日(65)劳护字第275号函收到。关于回家休养的患矽肺病职工,是否继续享受保健食品待遇的问题,经我们同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研究后认为,根据一九六三年二月九日国务院国经周字100号文批转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冶金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关于防止矽尘危害工作会议的报告”第(三)项规定的精神,对于患矽肺病的职工,凡是已经脱产休养的,无论本人居住何处(包括回乡村或城市家中居住,在企业内居住以及住医院或疗养院的),均不再享受原单位免费供应的保健食品待遇。
此复。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