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审法院管辖区域变更后判决改判问题的..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62-03-19
实施时间:1962-03-19
区域变更后判决改判问题的批复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对我院1962年2月10日关于原审法院机构撤销和管辖区域变更后,案件的复查和改判问题的批复所提的意见,经我们研究,答复如下:
原审法院的管辖区域,随着行政区域的变更,分别划归几个法院管辖,其对划出地区的案件管辖权业经分别移交给该管的新设法院。新设法院自应依法在所辖地区内行使审判权,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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