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审法院在未发生女方怀孕时判决离婚宣..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7-22 07:12:22  评论()

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审法院在未发生女方怀孕时判决离婚宣..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57-07-19

实施时间:1957-07-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审法院在未发现女方怀孕时
判决离婚宣判后女方发现怀孕提起上诉应
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1957年7月19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4月12日(57)法办秘字第57号对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的批复抄件已收悉。关于原审人民法院在未发现女方怀孕时判决离婚,判决后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不服原判提起上诉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你院认为,可以撤销原判决,发回更审。我们意见,应即撤销原判,驳回原告人请求,发回更审已无必要。至于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所请示的具体案件是否已经结案,尚不明了,这一具体案件究应如何处理,由于我们未将上述意见及时予以答复,可由你院斟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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