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中央直属机关驻在地方者之公费医疗经..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07-20 15:38:15  评论()

文件名称: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中央直属机关驻在地方者之公费医疗经..

文件编号:[53]财卫联字第5号

发布时间:1953-04-25

实施时间:1953-04-25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中央直属机关驻在地方者之
公费医疗经费自本年起列入地方预算的联合通知

(〔53〕财卫联字第5号)

中央直属机关驻在地方者,其公费医疗经费在1952年均由中央直接拨发,此决定自1953年起一律改由当地卫生部门负责办理,增列入地方卫生事业费预算内,不再由中央拨款;惟编列预算时,希将各类工作人员数目注明,以便审核。
195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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