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以信息化引领 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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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加重视运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近年来,在人社部的统一部署下,河南省通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建设,让群众“一网通办”或“不用跑”就能享受到就业创业服务,河南人社工作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一、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制定了新的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
为全面提升全省就业服务水平,改变各地就业经办不统一、就业服务不规范的状况,按照“便我”到“便民”,变“管理”为“服务”的原则,全面梳理就业领域经办事项,精简办理流程、简化办理要件,形成了《全省就业创业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规程》的印发施行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一是成为面向基层的工作手册。《规程》采取字典式索引方式,涵盖就业创业86个服务事项,确定150个业务表单、19个业务流程图,支持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5级应用,实现了业务名称、适用对象、受理机构、办理要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十个统一”。二是成为面向群众的办事指南。群众“按单点菜”,应该享受哪些就业政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多长时间可以办成,一目了然。同时,全面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三是成为提升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抓手。《规程》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让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成为河南“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建设项目的蓝本,通过信息技术和流程再造,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网上能上尽上,应办尽办,推进就业服务标准化。
二、强力推进、挂图作战,建成了“互联网+就业”信息新系统
为避免信息化建设“一省多制”“分割使用”,制定《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顶层设计方案》,坚持统一建设、省级集中、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努力建成一个集业务经办、公共服务、监管监测、数据应用“四位一体”的全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为“智慧就业”提供保障。2019年1月1日就业系统全省上线。信息系统以“一系统、一平台、资源库、多接口”为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了核心经办系统和网上服务大厅,满足业务经办和对外服务需要;建设全链条的就业资金管理子系统,对各项就业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实现全程管理;建成统计报表子系统,达到全省部颁报表与业务专有报表网上直接生成的要求;完成“智慧社区”建设,不仅满足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两级办公需要,同时实现对家庭住户及人员的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帮扶等。设计理念、实现路径、模块集成都是比较先进的,站在了就业服务的制高点。
三、建立专班、强化督导,形成了信息系统全省推广应用新模式
为确保2020年起每一笔业务通过系统办理,每一项数据通过系统生成,每一笔资金通过系统审批“三个一”的工作要求,各级就业部门持续加强系统推广应用。一是成立专班。定期抽取系统业务办理数据,排查业务办结情况和“僵尸业务”,指导各地加大模块使用力度,逐一扫除业务经办空白点。二是明确职责。要求各级人社部门真正把责任扛起来,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就业办(科)负责同志多方协调,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周密安排,确保各项业务全部进系统。三是强化督导。省厅成立专项指导组,重点对系统使用成效不好的省辖市及直管县市进行督导推进,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和举措。制定《系统应用绩效评估办法》,科学评估各地推广应用情况,评估结果与各地人社工作评先评优挂钩。
通过一系列督导措施,截止目前,全省共建立系统用户3.4万个,通过系统办理业务764.3万笔,办结736.9万笔,日均办理量3.3万笔,综合办结率96.4%。老百姓享受的就业服务更方便了,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也更高了。
四、数据牵引、创新手段,取得了就业服务大数据应用新成果
坚持信息化引领、数据化转型,不断拓展就业发展空间。一是实现多部门间的数据互通。开发系统接口,完成与社会保障、职业培训、求职招聘等系统的对接,实现各业务之间数据共享和查询比对。接入省政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APP,获取了社保、公安、工商等部门数据,实现与省政府各部门信息共享。二是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手段。与河南移动公司签订《就业大数据业务框架合作协议》,运用移动定位和行为轨迹等手段,分析全省人力资源分布,监测春节期间农村劳动力流动情况。三是持续挖掘大数据成果。搭建全省城镇新增实名制模型,从就业、社保、工商、运营商数据系统自动生成新增实名制数据,减轻基层人员工作量。完成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就业见习单位评估、小额担保贷款绩效评价等大数据场景建设,为服务对象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