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安置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增加绩效管理内容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财政部  法律法规网 2019-12-04 14:41:15  评论()

文件名称:退役安置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增加绩效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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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财政部、退役军人部、医保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修改退役安置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布了对现行退役安置补助资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18项修改,以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明确资金实施期限,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这份自今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通知明确,上述3个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期限均暂至2023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会同退役军人部(和医保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评估确定后续期限。

同时,对上述3个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修改均增加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内容。例如,修改后的退役安置补助资金规定:退役军人部会同军队有关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及分区域绩效目标,函报财政部。财政部接收资金分配方案后,在30日内审定并下达补助经费预算,同步下达区域绩效目标,抄送退役军人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年度执行中,退役军人部会同财政部指导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财政部门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市县做好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工作,将区域绩效自评结果报送退役军人部、财政部,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财政部和退役军人部适时开展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修改后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还明确要求:补助经费分配结果应当按照预算公开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财政部在补助经费下达后20日内将资金分配结果向社会公开。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预算公开有关规定将补助经费安排详细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张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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