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对丽江市迪庆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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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由省发展改革委周民欣副主任率队,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等单位派人员参加组成督导组,于2019年11月4日-8日对丽江市、迪庆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
督导组围绕《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整治成效等三个方面进行检查核查,重点对村庄规划编制执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入村、入户调查等方式,对丽江市、迪庆州4个县(市、区)、8个乡镇、16个行政村、64个自然村(组)、320户农户进行实地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立了专门机构,制定了符合当地情况的实施方案,明确部门间分工合作事项,保障了资金的投入。通过近两年的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巨大改善,实地查看的64个自然村(组)都达到了干净整洁的一档标准以上。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仍然是农村人居环境的短板,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改造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