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有关情况的说明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9-30 10:30:17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有关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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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迄今,省政府先后公布了8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文化厅组织开展了全省革命文物,朱子、林则徐、严复等杰出历史名人文物,海上丝绸之路文物资源、万里茶道福建段文物资源,闽系红砖建筑、书院类型文物等专题调查,涌现出一批重要的和具有较大价值的文物史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和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省委宣传部印发了《福建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革命文物保护、提升革命文物级别。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自2016年8月,省文化厅启动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评审工作。

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申报评审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为申报阶段,主要包括:(1)省文化厅印发通知,对申报评审工作进行部署。(2)全省各地申报,申报总数达331处,涵盖不可移动文物的五大门类,特别是革命文物、乡土建筑等成为此次申报的重点。(3)省文物局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对材料不够齐全的,反馈给地方限期补报。

第二阶段(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为评审阶段,主要包括:(1)专家评审,组织了由考古、古建筑、涉台文物、近现代及革命文物等方面9位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核查、评估,召开了两次专家评审会。对所有331处申报对象逐一审查、讨论,最终形成251处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2)省文物局局务会研究通过了推荐名单。(3)省文化厅厅务会研究通过了推荐名单。(4)福建文物网公示7天,无疑义。

最终形成的252处建议名单,包括古遗址11处,古墓葬4处,古建筑118处,石刻及造像4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08处,与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扩展项目7处。第九批省保申报评审的重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突出乡村文物和革命文物,一是体现优秀传统文化的乡土建筑,包括以传统村落为基本单元的古建筑群、宗祠家庙、古民居,共75处;二是反映红色文化的以原中央苏区文物为重点的革命旧址,共70处。两项合计约占建议名单总数的58%。

省文管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就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评审情况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原则同意将包括连江县厦王里孙氏民居在内的252处候选对象列入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报省政府审定。2018年9月7日,省政府核定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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