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461号(财税金融类340号)提案答复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工信部  法律法规网 2018-09-25 10:14:40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461号(财税金融类34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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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民营企业三难问题提案》收悉。经商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金融机构解放思想的建议

国务院相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深入理解发展小微企业金融的战略意义,将小微金融工作与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结合,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银保监会督促商业银行提升思想认识,银行业基本确立了以服务小微促转型的战略,建立了市场化的专营体制机制。大多数银行已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点,建立了专营的组织体系、专门的制度机制、专属的产品服务、专业的人才队伍。人民银行不断加大宏观信贷政策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在坚持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基础上,强化责任意识,注重回归本源,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在每年的信贷政策指导意见中强调金融机构把支持小微企业摆在更重要位置。二是运用定向降准、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评估等政策工具,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较多金融机构的政策倾斜。三是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下一步,将继续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

二、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要允许金融机构一定容错率的建议

自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187号)以来,有关部门将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为引导银行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任务。银保监会连续6年印发了小微金融服务专项指导意见,强化监管引领和政策支持,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鼓励商业银行落实尽职免责和不良贷款容忍度要求。2016年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56号),明确制度建设、尽职认定标准、免责事由与问责要求、工作流程、督导落实等方面要求,督促商业银行完善尽职免责制度规范。2018年印发了《关于2018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29号),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结合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管理,努力将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不超过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的水平。人民银行推动商业银行在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地设立科技分支行,在财务、人力等资源方面给予科技分支行倾斜,实行差异化审批、定价及考核奖励机制。积极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完善科技信贷管理机制和科技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优化审批流程,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推进科技金融融合,推动建立完善科技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与分担机制,不断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双创企业的融资服务力度。如推动合肥市出台政策,发展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融资业务,银行为科技企业提供基准利率贷款,政府按照基准利率50%给予银行利息补贴,发生风险时由科技保险基金、银行、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保障政策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机制,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关于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建议

银保监会鼓励商业银行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唯抵押物,针对小微企业的特点,为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如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商圈融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业务。大多数银行与税务部门成功对接,依托纳税信息研发银税互动贷款产品。在支持创业创新型企业融资方面,鼓励商业银行先行先试,不单就企业资产数量来融资,而是与增长潜力等挂起钩来,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如,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推出小微创业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由江苏省财政厅和该分行共同发起小微创业融资基金,首期规模10亿元,后续基金目标规模预计达到50亿元,以1:10的比例,可撬动500亿元的银行信贷资金。浙商银行推出的创业助力贷,用于支持计划或正在创业及转型升级的企业或个人,凭创业计划及营业执照即可申请,额度最高1000万元,期限最长5年。人民银行积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支持相关企业融资发展。一是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开展为期三年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小微企业融资。二是引导金融机构稳步提升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发放比例,推出基于纳税信用的银税合作产品。如建设银行针对诚信纳税的优质小微企业推出最高200万元、循环使用的纯信用贷款云税贷,在合肥取得良好成效。三是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各地出台多样化的扶持政策。如推动合肥市出台政策,对专利权质押贷款额达到1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50万元一次性补贴。四是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三农金融债券、创新创业金融债券等产品,拓宽支持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短期融资券、定向可转换票据、供应链票据等债券创新品种融资,扩展企业债券融资渠道。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金融政策激励扶持、增加有效信贷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发展信用贷款等方面持续着力,切实提升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四、关于加快建立劳务储备和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的建议

人力资源市场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在人力资源流动配置和促进就业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解决劳动者求职难和用人单位招工难问题,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建立了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中国公共招聘网,通过与各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网,实现招聘信息的共享发布,为劳动者跨地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各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拓展互联网、移动应用、自助终端等渠道,开发了自助就业服务、业务网上办理、信息精准推送等功能,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信息技术在就业、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开展了网上招聘求职、网络招聘会等活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求职招聘提供便利。全国已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省、市、县设立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县以下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设立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同时,一些地方还建立了十五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在十五分钟内找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近就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02万家,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网站1.2万个,通过网络发布岗位招聘信息30787万条,发布求职信息62650万条,有效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下一步,将继续指导各地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完善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体系,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既能通过线下实体服务大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各项业务和享受各项服务,又能通过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线上途径享受就业服务,方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五、关于对党政干部和企业人员创新意识和培训的的建议

2018年5月20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指出一是大力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二是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三是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四是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五是着力增强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六是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干部,七是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

近年来,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在组织欠发达地区党政干部和企业两类人员到创新发达地区培训学习和挂职锻炼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一方面,加强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每年制发的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印发《关于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意见》,有计划地组织贫困地区干部到发达地区和已经脱贫地区学习培训。每年在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举办专题班次,如新疆和西藏民族干部培训班、新疆和西藏领导干部培训班、西部地区领导干部培训班,每年培训干部300多人;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举办贵州、青海、宁夏、西藏、新疆等地区专题培训班,中西部地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对口帮扶携手奔小康专题培训班,每年培训干部400多人;支持云南、甘肃、青海3省分别举办赴新加坡城市建设与管理专题培训班、行政监察与现代化城市建设专题培训班,等等。通过举办这些培训班,帮助欠发达地区干部借鉴发达地区实践经验,树立创新理念,提高推动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本领。另一方面,加强民营企业负责人培训。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统战部组织全国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每年在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举办1期重点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研讨班。全国工商联负责组织民营企业负责人培训,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中小企业负责人培训。二是组织欠发达地区干部到中央单位和发达地区挂职。从1990年开始,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连续28年开展选派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中管金融企业、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围绕服务脱贫攻坚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大从革命老区、贫困县等欠发达地区选派干部力度。在挂职岗位安排上,坚持人岗相适,挂实职、有分工、业务对口,中央单位重点安排在综合业务司局,省(市)重点安排在经济社会发展较好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或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三是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选派西部地区干部到东部发达地区挂职。从1994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开展以来,有关省(区、市)在干部人才挂职交流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1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把干部交流列入东西扶贫协作总体规划,对互派挂职干部作了规定。2017年1月和2018年3月,中央组织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东西部扶贫协作干部人才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7〕8号)和《关于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挂职干部人才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8〕15号)两个文件,明确要求受帮扶省(区、市)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选派干部人才到结对帮扶省市挂职,帮扶地要积极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有关省(区、市)已普遍开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欠发达地区党政干部和企业两类人员教育培训和挂职锻炼等方面工作。一是深入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新一轮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和干部教育培训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指导各地区各部门通过举办专门班次、送教下基层、对口支援等形式,加大对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干部培训支持力度。二是继续在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好新疆西藏民族干部培训班、西部地区领导干部培训班、中西部地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重点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研讨班等重点班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民营企业负责人培训。三是继续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为欠发达地区干部到发达地区学习交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感谢您对民营企业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再提宝贵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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