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上海市教育功臣”的决定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9-07 16:44:05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上海市教育功臣”的决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府发〔2018〕3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上海市教育功臣的决定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授予卞建鸿、庄松林、邱蔚六、周美琴、郑时龄、闻玉梅、徐红、鲁慧茹等8位同志(按姓氏笔划排序)上海市教育功臣荣誉称号。

希望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卞建鸿等8位同志学习,像他们那样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弘扬严谨治学、勇于创新、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为实现上海教育现代化,创造上海教育新辉煌作出更大贡献。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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