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浦东新区、嘉定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28号)和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8〕210号)要求,现将中央财政安排的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共6586万元予以分配下达(见附表)。
上述资金纳入2018年市与区财力结算,请从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支,并抓紧分配使用,推进后扶项目的建设管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