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金溪规范扫黑除恶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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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金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要求,规范扫黑除恶工作机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势力,重点严厉打击黄赌毒、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深挖细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传销、非法集资、非法高利贷及“砂霸”“村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每周二由县扫黑办牵头,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例会,分析研判有关工作,加强线索摸排,互通情报信息,督促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对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通报,并及时处理。县纪委监委多次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会议,及时通报信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调度。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多次召开各乡镇(场)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布置各阶段工作。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县扫黑办定期深入各乡镇、各单位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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