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莆田市政府关于组建莆田市胜利海堤后江、太湖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的批复
文件编号:莆政综〔2018〕6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组建莆田市胜利海堤后江、太湖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的请示》(莆市水利〔2018〕24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莆田市胜利海堤管理处组建莆田市胜利海堤后江、太湖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法人代表:莆田市胜利海堤管理处主任杨国粦;技术负责人:谢政明;财务负责人:林国忠。
二、项目法人单位成立后,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法人职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和建设资金的有效控制和管理,确保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工程竣工验收后,法人机构自行撤销。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