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沉虑思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8-28 11:50:46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沉虑思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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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陈银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设立“福建

沉虑思

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FUJIAN

CHENLVSI

LAWFIRM。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

二、该所设立人为

陈银达

,负责人

陈银达

。住所:福建省

厦门

湖里区台湾街

353号901室

三、

该所隶属于福建省

厦门市

司法局监督管理

四、

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五、请按《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并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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