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河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8-22 16:37:10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转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冀发改办法规〔2018〕6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转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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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转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21798X/2018-02180

发布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

文号:

冀发改办法规〔2018〕65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14日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关于转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的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国法〔2017〕101号)要求,制定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为推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发改办法规〔2018〕65号附件.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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